1. Excel枚举法
用VBA吧,特别简单,枚举D列的数据,从第二行开始,如果为张三,就用range().copy
2. excel 枚举
1.选中需要设置的单元格
2.选择“数据”,“有效性”
3.设置为“序列”,填写枚举的值,用英文逗号隔开
4.确定即可
3. 简单枚举法公式
枚举法和排列组合公式计算结果应该一样,但数字大时枚举法显得繁复,难免重复或遗漏
4. 枚举法列表法
对于数学来说,做题最关键就是认真审题,那么结合自己教育教学经验,我来谈谈我的观点。
一、审题方法有:
1.粗审,细审,精审,研审。
粗审:粗读整本教材,整体把握全章的知识结构。
精审:重要的概念,性质,公式,计算,要反复阅读,思考。
研审:对知识进行分析,归纳,总结。以形成知识体系。
2.根据不同的课型用不同的指导方法,
概念课:要着重于关键字词的理解,引导概念的比较。
计算课:先让学生计算,再阅读比较计算过程。弄清楚算理。
应用题:需要提炼信息,找到关键信息,找到等量关系。
习题课:引导学生自己说题。
二、审题能力培养要求:
1.能力培养要循序渐进,从易到难。
2.慢慢渗透、引导,培养学生认真审题习惯
3.读写结合。
三、养成认真审题的习惯措施:
(学生方面)
1.发散学生思维,审题过程中,指导学生分析新知和旧知的联系。
2.采用符号笔记法。
(教师方面)
1.创设问题情景,激发学生做题兴趣。
2.学生初审题后,可以让学生交流自己意见。
3. 通过示范,引导,督促,检测,激励促成习惯养成。
5. 简单枚举法
用0,2,5,8四个数字可以组成9个没有重复数字的两位数。
对于没有学习排列组合公式的小学生来说,这类题一般用两种方法解,一是简单枚举法,即逐个组合,可得20,25,28,50,52,58,80,82,85。共9个没有重复数字的两位数。二是找规律法,由于0不能出现在十位上,则十位上有3个数字可选,那么个位上还有3个数字可选,这样可组成的没有重复数字的两位数共有3×3=9个。
6. excel单元格枚举值
写个宏,1、按url下载图片到某文件夹下,2、枚举,将图片显示到excel中
7. 枚举的方法
枚举法是利用计算机运算速度快、精确度高的特点,对要解决问题的所有可能情况,一个不漏地进行检验,从中找出符合要求的答案,因此枚举法是通过牺牲时间来换取答案的全面性。在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理论中,一个集的枚举是列出某些有穷序列集的所有成员的程序,或者是一种特定类型对象的计数。这两种类型经常(但不总是)重叠。
递推法就是用等式给出一个数列任意相邻项之间存在的规律,称之为递推公式,是对数列规律的一种呈现方式.最简单的是给出任意相邻两项之间的规律,并给出第一项的值;也有给出任意相邻三项之间的规律,并给出第一项和第二项的值.根据这样的递推公式,我们可以依次求出已知项的后一项,再后一项……,还可以求出数列的通项公式.递推公式与通项公式的相同之处都是揭示数列存在的规律;不同之处在于前者揭示的是任意相邻项之间的规律,后者揭示的是任一项与项数之间的规律.
8. 数学枚举法格式
最大中位数
最大中位数
题目
给定一个由 nn 个整数组成的数组 aa,其中 nn 为奇数。
你可以对其进行以下操作:
选择数组中的一个元素(例如 aiai),将其增加 11(即,将其替换为 ai+1ai+1)。
你最多可以进行 kk 次操作,并希望该数组的中位数能够尽可能大。
奇数长度的数组的中位数是数组以非降序排序后的中间元素。
例如,数组 [1,5,2,3,5][1,5,2,3,5] 的中位数为 33。
输入格式
第一行包含两个整数 nn 和 kk。
第二行包含 nn 个整数 a1,a2,…,ana1,a2,…,an。
输出格式。
输出一个整数,表示通过操作可能得到的最大中位数。
数据范围
对于 30%30% 的数据,1≤n≤51≤n≤5。
对于 100%100% 的数据,1≤n≤2×1051≤n≤2×105,1≤k≤1091≤k≤109,1≤ai≤1091≤ai≤109。
输入样例1:
3 2
1 3 5
输出样例1:
5
输入样例2:
5 5
1 2 1 1 1
输出样例2:
3
输入样例3:
7 7
4 1 2 4 3 4 4
输出样例3:
5
算法
(二分) O(n(logn+logV))O(n(logn+logV))
二分答案,设当前二分的值为 x,考虑如何判断中位数是否可以超过 x。
首先将数组 a 排序以方便判定。
记中位数的位置 p=(n+1)/2。
那么对于 a 中所有位置小于 p 的数,我们一定不需要修改这个数,因为如果我们将其中某个数加上了 d,那么把 d 加到一个位置 ≥p 的数上一定更优。
所以此时我们要做的事,就是判断是否可以让所有位置 ≥p 的数都 ≥x。
我们可以让所有位置 ≥p 的数都 ≥x,求代价的最小值 v,若 v≤k,则答案可以超过 x。
枚举所有位置 ≥p 的数 aj,如果这个数比 x 小,则将这个数修改成 x,将代价加入 v 即可。
时间复杂度
排序复杂度是 O(nlogn)O(nlogn)。
二分复杂度是 O(nlogV)O(nlogV),其中 V 表示答案的值域。
故总复杂度为 O(n(logn+logV))O(n(logn+logV))。
#include <cstdio>
#include <cstring>
#include <iostream>
#include <algorithm>
using namespace std;
const int N = 200005;
int n, k;
int a[N];
bool check(int mid) {
long long v = 0;
for (int i = n + 1 >> 1; i <= n; ++i)
if (a[i] < mid) v += mid - a[i];
else break;
return v <= k;
}
int main() {
cin >> n >> k;
for (int i = 1; i <= n; ++i) cin >> a[i];
sort(a + 1, a + n + 1);
int l = 0, r = 2e9, mid;
while (l < r) {
mid = 1ll + l + r >> 1;
if (check(mid)) l = mid;
else r = mid - 1;
}
cout<<r;
return 0;
9. 枚举的用法
1.[强制] 代码中的命名均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开始,也不能以下划线或美元符号结束.
2.[强制] 代码中的命名严禁使用拼音与英文混合的方式,更不允许直接使用中文的方式.
3.[强制] 类名使用UpperCamelCase风格,必须遵守驼峰命名的形式.
4.[强制] 方法名、参数名、成员变量、局部变量同意使用lowerCamelCase风格,必须遵守驼峰命名的形式.
5.[强制] 常量命名全部大写,单子间使用下划线隔开,力求语义表达完整.
6.[强制] 抽象类命名使用Abstract或Base开头;异常类名使用Exception结尾;测试类命名以被测试的类名开头以Test结尾.
7.[强制] POJO类中不二类型的变量,都不要加is,否则部分框架解析会引起序列化错误.
8.[强制] 包名统一使用小写,点分隔符之间仅有一个自然语义的英文单词.包名统一使用单数形式,但是类名如果有复数含义可以使用复数形式.
9.[强制] 杜绝完全不规范的缩写,避免望文不知意.
10.[推荐] 模块、接口、类、方法使用了设计模式,在命名时体现出具体模式。将设计模式体现在名字中,有利于阅读者快速理解架构设计理念.
11.[推荐] 接口类中的方法和属性不要加任何修饰符号,保持代码的简洁性,并加上有效的javadoc注释.尽量不要在接口里定义变量,如果一定要
定义变量肯定是与接口方法相关,并且是整个应用的基础常量.
12.[推荐] 接口和实现类的命名有两套规则:
1).[强制] 对于Service和DAO类,基于SOA的理念,暴露出来的服务一定是接口,内部的实现类用Impl的后缀与接口区别.
2).[推荐] 如果是形容能力的接口名称,去对应的形容词做接口名(通常是-able的形式)
13.[参考] 枚举类名建议带上Enum后缀,枚举成员名称需要全大写,单词间用下划线隔开.枚举其实是特殊的常量类,且构造方法被默认强制私有.
14.各层命名规范:
A)Service/DAO层方法名规约
1). 获取单个对象的方法用get做前缀
2). 获取多个对象的方法用list做前缀
3). 获取统计值得方法用count做前缀
4). 插入的方法用 save/insert做前缀
5). 删除的方法用remove/delete做前缀
6). 修改的方法用update做前缀
B)领域模型命名规范
1). 数据对象: xxxDO, xxx为数据库表名
2). 数据传输对象: xxxDTO, xxx为业务领域相关的名称
3). 展示对象: xxxVO, xxx一般为网页名称
4). POJO是DO/DTO/BO/VO的统称,精致命名成xxxPOJO
10. 简单枚举法和科学枚举法
归纳推理可以分为三 种方式:完全归纳法,简单枚举法,判明因果联系的归纳法。
按照举 例的先后可分为两种:先列事例后归纳,或得出结论再举例说明。 后者被称为“例证法”。
归纳法一般指归纳推理,是一种由个别到一般的推理。由一定程度的关于个别事物的观点过渡到范围较大的观点,由特殊具体的事例推导出一般原理、原则的解释方法。
1、归纳推理的思维进程是从个别到一般,而演绎推理的思维进程不是从个别到一般,是一个必然地得出的思维进程。
2、归纳推理除了完全归纳推理前提与结论间的联系是必然的外,前提和结论间的联系都是或然的,也就是说,前提真实,推理形式也正确,但不能必然推出真实的结论。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