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间接正犯
正犯本质为犯罪事实支配,直接正犯为犯行支配。间接正犯,“直接正犯”的对称。又称“间接实行犯”。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或无犯罪意思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的人。
例如:利用精神病人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儿童实施犯罪;利用不知情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等。
一些西方国家的刑法理论中,间接正犯按正犯处罚,而被利用者则无罪。
间接正犯与共犯的区分标准在于被利用人是否属于实现犯罪的规范上的障碍。
考虑法秩序,如果将具有期待可能性者作为工具实施犯罪,那么就成为实现犯罪的规范障碍。
反之,如果被利用者不具备期待可能性,不能成为规范障碍,利用者利用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就像自己亲自实现犯罪一样,足以认定其行为的正犯性。扩展资料共犯人的分类: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
实行犯,又被称为正犯,包括直接正犯、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
按照作用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两种分类之间存在交叉关系。
实行犯根据作用大小,可以是主犯、从犯或胁从犯;教唆犯根据作用大小,可以是主犯、从犯(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是胁从犯);帮助犯可以是从犯(包括胁从犯),而不可能是主犯。
2. 间接正犯的类型
共犯一起故意犯罪,间接不是有意的
3. 间接正犯属于共同犯罪吗
一般情况下共犯严重。
共犯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构成共同犯罪,要求参与人员二人以上,二人都构成“犯罪”(这里的犯罪指不法,不要求罪名相同,不考虑责任年龄和能力),二人有共同故意、共同行为。共犯中的罪犯区分主犯和从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这里,主犯与从犯,不法是共同的,但责任是分别的。
从犯属于共犯的一种,两者之间有从属关系。除了从犯,共同犯罪中还可能存在教唆犯、胁从犯、间接正犯等等。我国刑法明确规定了“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这就是我国刑法关于从犯的法定概念。从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处的地位看,从属于主犯;从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来看,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对于共同犯罪中应当负刑事责任的,应当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4. 间接正犯与教唆犯的区别
教唆犯是以罪犯在共同犯罪中的作用来确立的,所谓教唆犯就是教唆他人犯罪的人。
帮助犯是“正犯”、“实行犯”的对称,指共同犯罪中没有直接参与犯罪的实行行为,而是向实行犯提供帮助,使其便于实施犯罪,或者促使其完成犯罪的人。
教唆和帮助的行为,有的时候可能成为共犯,间接正犯如教唆未满10岁的孩子去盗窃。教唆犯可能是主犯,也可能是从犯,具体的要看案件情形判断。
在刑法分则里,有些帮助教唆的行为本身就构成犯罪。如传授犯罪方法罪,本身就是教唆的行为。
5. 间接正犯概念
间接正犯是刑法理论中重要问题之一,刑法学者在犯罪伦部分很重视研究正犯与共犯的问题。间接正犯也是每位刑法学者共同探讨的问题之一。关于间接正犯的概念,古今中外学者都自己的定义,分为广义定义和狭义定义。 在狭义定义中,大多数学者将间接正犯定义为犯罪行为人。如“间接正犯是指,为了实施构成要件该当行为,以利用他人作为‘犯罪工具’的方式来实现犯罪构成要件者。”中国台湾地区学者韩忠谟认为:“利用无故意或无责任能力人之行为,或利用他人之无违法性的行为以遂行自己之犯罪者,通称为间接正犯。”“间接正犯,通常是指利用他人之行为,而实施自己之犯罪行为者。”以上三个概念都是将间接正犯定义为犯罪行为人。
另外,还有些学者将间接正犯定义为“犯罪行为”,如中国学者林维将间接正犯定义为:本身不直接实施完全满足构成要件的行为,而是通过因具有一定情节而与之不构成特定行为的共同犯罪关系的人,实施符合构成要件的危害行为。由此看出,不同学者对于间接正犯的概念有不同见解。但是各位学者都普遍承认被利用者的工具性,利用者的故意和构成要件符合性。在不同的场合间接正犯有不同的含义,对于间接正犯的概念应采广义概念,即利用者本身不直接实施完全符合构成要件的行为,而利用他人为工具,实施犯罪的情况。
6. 间接正犯什么意思
一、间接正犯:
中国刑法中没有间接正犯这一概念的规定。只要未成年人年满14周岁的非精神病人就与成年人成立共同犯罪,间接正犯要负部分行为的全部责任。
间接正犯,又称“间接实行犯”。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或无犯罪意思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自已的犯罪目的的人。例如:利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犯罪;利用完全不知情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等。
二、直接正犯:
第一,一般初犯根据犯罪嫌疑人所触犯具体的刑法等法规,来确定其所受到的处罚。也就是说先看行为人所犯下的是什么罪,再根据这个罪名的量刑来定罪。
第二,累犯
(1)一般累犯:年龄在18周岁以上,前后五年内都是故意犯有期徒刑以上。
(2)特殊累犯:也就是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黑社会性质的,应当从重处罚,不适合用缓刑或者假释。
第三,自首
(1)一般自首:也就是所谓的自动投案,可以在基本犯罪量刑的基准上,从轻、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2)特殊自首:被管制后,供述还未掌握的本人其它行为,可从轻、减轻甚至可以免除处罚。
第四,立功:行为人有揭发他人罪行,并查证属实的,可以从轻或减轻。以上就是直接故意犯罪怎么处罚的相关内容,直接故意犯罪的处罚根据初犯、累犯、自首的情况,其量刑标准会有一定的区别,初犯根据犯罪情况进行定罪,累犯通常会加重处罚,自首都会对其从轻处罚,直接故意犯罪的社会危害很大,通常处罚都从重处罚,所以大家一定要遵守国家法律,共同维护社会治安。
7. 间接正犯和共同正犯的区别
正犯本质为犯罪事实支配,直接正犯为犯行支配。间接正犯,“直接正犯”的对称。又称“间接实行犯”。是指行为人以自己的犯罪意图,利用无责任能力的人或无犯罪意思的人实施犯罪行为,以达到自己的犯罪目的的人。
例如:利用精神病人或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儿童实施犯罪;利用不知情的人实施犯罪行为等。一些西方国家的刑法理论中,间接正犯按正犯处罚,而被利用者则无罪。
间接正犯与共犯的区分标准在于被利用人是否属于实现犯罪的规范上的障碍。考虑法秩序,如果将具有期待可能性者作为工具实施犯罪,那么就成为实现犯罪的规范障碍。
反之,如果被利用者不具备期待可能性,不能成为规范障碍,利用者利用他人实施犯罪行为就像自己亲自实现犯罪一样,足以认定其行为的正犯性。
扩展资料
共犯人的分类:按照分工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实行犯、教唆犯、帮助犯和组织犯。
实行犯,又被称为正犯,包括直接正犯、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
按照作用不同,共同犯罪人可以分为主犯、从犯和胁从犯。
两种分类之间存在交叉关系。实行犯根据作用大小,可以是主犯、从犯或胁从犯;教唆犯根据作用大小,可以是主犯、从犯(特殊情况下也可能是胁从犯);帮助犯可以是从犯(包括胁从犯),而不可能是主犯。
参考资料来源:
8. 间接正犯举例
所谓间接正犯就是以他人为工具,让他人真正着手实施犯罪的人,这是德国刑法的概念。我们国家没有这个说法。常见的情况比如教唆一个不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着手实施犯罪,教唆者此时就是间接正犯。希望能够帮到你~
9. 间接正犯怎么定罪
主犯指的是主要策划进行犯罪或者是主要操作犯罪行为的人。主犯会在该起犯罪事件中起主要作用,因此也会负主要的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间接正犯指的是间接犯罪的罪犯,也就是说不直接参与犯罪,但会为他人的犯罪行为出谋划策,或者提供行动上的支持等行为,也可能会为他人躲避追捕而采取藏匿或者转移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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