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计税基础计算公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六条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1)对于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使用最低计税价格计税。(直接使用最低计税价格)
(2)若是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计税价格高于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那么,(一)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二)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计税。使用该价格的凭证为: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不使用最低计税价格)
(3)对于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参照使用最低计税价格)
(4)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最低计税价格参照,只有在有效价格证明明显偏低的情况下,主管局才进行核定,否则使用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计税)
(5)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第九条要求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使用有效价格证明,不使用最低计税价格)
(6)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按原计税价格计算后计税)
2. 纳税实务计算公式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专项附加费用-各项社会保险费(五险一金等)-起征点(5000元)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企业所得税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所得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减免税额-抵免税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3. 税 计算公式
1、比较简单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是“应缴个税金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所以说,我们要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这三个数。
2、应纳税所得额的意思是我们应该缴纳税款的部分,我们的工资在减去5000元免征额、五险一金等项目后,剩下的部分才是应纳税所得额。
3、目前我国施行的是分级税率,所有人的收入都被分为了7级,每一级的税率都不一样,分别是3%、10%、20%、25%、30%、35%、45%,可以说工资越多,需要缴纳的税款也就越多。
4、假如说你的月工资是20000元,扣除各项税前扣除(包括5000元免征额)的费用后还剩下10000元,然后你这个月应该缴纳的个税就是10000*10%-210=790元。
4. 缴税公式计算
如果按照即将出台的规定,是不需要上税的。
如果按照目前的规定,需要缴纳45元的税。计算方法如下:
个人所得税税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具体如下:
如果一个月收入5000元(月收入额),全月应纳税所得额=5000(月收入额)-3500(减除费用)=1500,这1500元就是计算应交个人所得税额。
如果按照即将出台的政策,5000元是不需要纳税的。
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的,税率为3%,所以本月就该交个人所得税为:1500×3%=45。
5. 一般计税方法的计算公式
一、增值税1、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此处税率为17%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禁止抵扣人进项税额=当月全部的进项税额×(当月免税项目销售额,非应税项目营业额的合计÷当月全部销售,营业额合计)2、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小规模纳税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征收率)二.消费税1、一般情况: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6. 税务的计算公式
增值税征收率是指对特定的货物或特定的纳税人销售的货物、应税劳务在某一生产流通环节应纳税额与销售额的比率。与增值税税率不同,征收率只是计算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一种尺度,不能体现货物或劳务的整体税收负担水平。适用征收率的货物和劳务,应纳增值税税额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销售额×征收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说了这么多 只需明白征收率不是税法的构成要素,是征对特定纳税主体的特定课税对象设定的,如增值税中对小规模纳税人按3%的征收率计征增值税。
7. 计税基础的公式
销售环节
(1)直接销售,适用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其应纳税额应从价定率计征:应纳税额=销售额×比例税率。
(2)纳税人自产用于其他方面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环节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
3.进口环节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8. 固定资产计税基础计算公式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58 条规定,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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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2)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3)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4)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5)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6)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13 条第1 项和第2 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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